恋看书阁 > 穿越小说 > 大秦扶苏:开局起兵靖难 > 第一百八十九章 实验田(加更1/3)
  上林苑,长池之畔,一队顶盔掼甲的骑兵迤逦而来,接替了宫门卫士的守卫工作。

  他们就是新设的期门军,负责在皇帝出行的时候但当护卫。

  领军而来的蒙颖看了看扶苏挺直的背影,缩了缩头没有上前。

  无他,妹控不可怕,可怕的是妹控是皇帝……

  “看,那些就是棉花的种子了!”扶苏指着远处晾晒中的棉籽说道。

  “如今正是春播之时,放在这里晾晒是何意?”蒙恬微微皱眉。

  嗯,紫外线杀菌这种事该怎么给古人解释……扶苏在心中编好托辞说道:“朕听说棉花晒种可以提高出苗率,嗯,就是每一把种子可以长出更多幼苗。”

  蒙恬不明觉厉的点点头,随即指着不远处稀稀疏疏的麦苗问道:“陛下这里也种有小麦吗?”

  “是啊,那些全是朕亲手播种的!”扶苏一脸骄傲的神情,他顺应了自己DNA中的律动,既锻炼了身体,而且还有其他妙用。

  蒙恬微笑点头,心中却很是不以为然:到底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天潢贵胄,糟蹋了一片好地!

  扶苏不经意间眼神扫过蒙恬,从他的职业性微笑中捕捉到了他的真实想法。

  其实也不难理解,毕竟按照这一时期的秦律,谁要是把地种成了这种模样,不等他自己饿死,负责指导他耕作的田典至少要打断好几根竹鞭……

  不过扶苏这里种的几块麦田,并不是用来吃的,而是为了做一个类似于‘孟德尔豌豆实验’的试验场。

  具体就是将各郡县中挑选出一些麦种播种后观察长势。

  从中挑选出一些长得相对低矮,还有结穗多的苗株,然后把二者的种子进行杂交,以期望能获得遗传稳定的后代。

  既长得矮,但结穗多的小麦。

  前者抗倒伏能力强,而后者在同样播种面积下,要比其他品种的小麦产量高一点。

  虽然这个年代没有什么化肥、农药、实验室,但哪怕每亩地能多产一小把粮食呢!

  可一百亩呢?一百万亩呢?

  全天下的麦田累积起来,就是一个天文数字了!

  而在上林苑中,不止有小麦实验田,还有种植着菘菜和芜菁的菜田,这是用来杂交出白菜的。

  扶苏考虑到菘菜有很多种,而他也不知道具体是哪一种才是白菜的亲爹,所以就零零散散的开垦了好多块实验田。

  反正大白菜是真实存在的,而且也确定是菘菜和芜菁杂交的产物。

  那么就试试吧,就算是没有成功,菘菜和芜菁也可以给羽林军改善伙食。

  而一旦杂交出了大白菜!

  杀猪菜了解一下!

  扶苏本来不想解释太多,按照他的想法,自然是悄悄发育,然后惊艳所有人。

  但每一项政策的制定,都需要群臣,或者说大部分朝臣的支持,而他身边的蒙恬,可以说是他的铁杆支持者了。

  于是扶苏回头笑着说道:“宫中密档所藏之农书说过,小麦等农作物,和牛马等牲畜一样,都是有血统之论,譬如秦马和燕马,二者虽然都是马,但却截然不同。”

  “太仆在九原军中选育过秦马,那么和马匹一样,两株各有所长的小麦若是杂交之后,也许就能产生继承二者优点的后代。”

  蒙恬点点头,随即嘿嘿一笑说道:“陛下论及燕马,让臣想起了舍弟蒙毅……”

  嗯,你老弟是个名家的杠精,我听说你小时候没少揍他……扶苏微笑摇头:“白马非马,虽是诡辩,但却有其独有的逻辑。”

  蒙恬皱眉:“逻辑?”

  扶苏回看他一眼,说道:“嗯,朕三言两语也解释不清,具体的太仆回去后问蒙毅,或者读一读《墨辩》就知道了。”

  见到蒙恬一头雾水的沉默不语,扶苏在心中长叹。

  其实在历史上,逻辑这一块只有两个民族最为优秀,一个是古希腊的形式逻辑,另一个是古印度的因明逻辑。

  这一时期的中国除了名家那一群杠精之外,就只有墨家和道家浅显的涉及了一点。

  后者虽有庄子辩鱼,但是没有刨根问底的习惯,只是庄子惠子各自表达观点就点到为止了。

  毕竟在中国这个环境下,诸子百家的任何思维都是追求实用的。

  你叨逼叨的再厉害,我沙包一样大的拳头你了解一下。

  所以儒墨两家除了教授经义之外,都很注重个人技击的训练。

  孔子:我觉得你说的不对!

  公孙龙:白马非马……

  孔子:上勾拳!

  扶苏晃了晃脑袋,将浩克山东欢迎你这句词甩了出去。

  他抬头看了看渐渐西斜的太阳,于是决定留宿上林苑。

  至于晚饭,则正好用从夏陵县买到的海货和去年冬天做的腊肉、熏鸡一起,做一个简易版的一品锅。

  只可惜现在还在孟春禁令中,要不然正巧可以在上林苑举行一次田猎,一则训练骑兵,二来可以弄点野鸡野猪獐子之类的,搞一搞篝火晚会!

  …………

  九江郡,寿县,双桥里。

  这里和秦国其他乡野之间的里聚一样,高大的坊墙之内,是一间间按照爵位大小而建成的民居,因为里聚的东西两端各有一条小溪,于是就命名为了双桥里。

  虽然双桥里只建成了不到二十年,但因为里民的贫穷,所以绝大多户的房屋都可以称之为危房。

  砰、砰、砰!

 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破了里聚里的宁静。

  过了好一会,一个身穿短衫的青年打开房门,先是检查了一番门的受伤情况,然后怒视着来人:“干甚?”

  “苟富贵,趁着刚下过雨,明天跟哥上山挖茶树吧!”来人笑嘻嘻的说道:“我家婆娘已经备好了咱俩吃两天的干粮!”

  被称之为苟富贵的,自然是庸耕为生的陈胜。

  陈胜挠了挠头说道:“咱俩想一块去了,我家婆娘也准备好了几天的干粮。”

  来人抽了抽鼻子假装生气的说道:“好你个苟富贵,家里吃肉,居然不叫乃公!”

  陈胜摇摇头说道:“你闻错了,味道是从旁边传出来的!看,就是刚搬过来的那一家,据说护主叫做吴广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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